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批转《2015年度非公有制(乡镇)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2015年度非公有制(乡镇)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报名登记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经所在企业审查同意,报企业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填写《太原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报中评委办事机构(市中小企业局科教处,下同)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到中评委办事机构交培训费---领取《评审表》、《登记表》、档案袋---申报人员填写、整理相关申报资料---持相关申报资料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推荐函》---交中评委办事机构审核、汇总,整理成册---报市人社局审核。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企业所在县(市区)初评委评审。未设初评委的县(市区)可由中评委代评,报名登记程序同上。
申报人员人事关系在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人事代理的,可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推荐函》直接推荐。
二、继续教育
中评委办事机构确定培训时间、地点、授课老师等---报告市人社局核准---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知申报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考试不及格即行淘汰。
中评委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培训、考试。
三、论文答辩
中评委办事机构确定答辩时间、场地、答辩专家以及答辩分组---报告市人社局核准---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知申报人员参加答辩---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组织答辩---答辩成绩不及格者即行淘汰。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不参加答辩。
四、评审发证
中评委办事机构确定评审时间、场地及评委---报市人社局核准---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果报人社局批准---公示---制证---发证。
五、时间要求
10月10日-10月25日,报名
11月1日-11月15日,收资料
11月25日-12月10日,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12月中旬,论文答辩
12月下旬,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
六、其他
1、申报报名一律由本人或者企业指派的专门人员进行申报,不得由中介组织代理。
2、申报人员除按照并人社专字〔2015〕44号文件提供有关证件外,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太原市非公有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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