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住建字〔2020〕372号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建字〔2004〕288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0〕160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级)、劳务分包企业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在太原市进行工商注册的,取得太原市住建局、太原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日期介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及省外入并的分公司企业全部参加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
二、考核(申报材料)内容
主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考核。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申请表(附表1)
(二)附件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和2019年动态考核合格证明;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企业安全投入情况,包括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资金预算计划及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台账、相关票据等;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等情况;
6.企业人员资格管理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三类人员”汇总表:附表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附表3);
7.企业人员保险缴纳情况,包括保险机构出具的“三类人员”本年度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及缴纳人员明细,保险机构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本年度意外伤害保险缴纳证明及缴纳人员明细,上述保险均需缴纳到2020年10月;
8.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提供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及自评打分;
(2)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企业近三年承建项目台账及竣工项目考评结果;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建质字〔2017〕107号)。
10.近两年来安全事故记录表(无事故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资料审查
市住建局对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二)考核评定
市住建局根据企业申报资料和考核期内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结合实地核查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0日):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自查和准备阶段。
(二)审查阶段(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31日):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按要求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动态考核书面材料,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工作。
(三)考核阶段(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5日):我局组织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对考核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实地核查,形成审查意见。
(四)申述阶段(2021年1月16日—2021年1月31日):未通过审查的企业提供申述材料,我局组织对企业申述材料进行审查,核定动态考核结果。
五、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资料下载
企业请登录“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taiyuan.gov.cn/),进入“公告公示”栏下载相关文件及表格,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报材料份数
1.书面材料:申请表、附件材料、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资料一式一份。
企业“三类人员”汇总表、特种人员汇总表单页上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含核验签字的“三类人员”汇总表、特种人员汇总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资料分别装订成册,A4纸胶装,白色封皮,有目录,彩色分目录纸,逐页加盖公章。
2.电子版
①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附表1)
②企业“三类人员”汇总表(附表2)
③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附表3)
④企业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4)
(三)企业申报材料需审核原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投入票据;“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汇总表须到“三类人员”受理报名处核验签字,“三类人员”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不需提供原件;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须到特种作业受理报名处核验签字,其身份证、操作资格证报送资料时需提供原件。
(四)考核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还。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动态考核采取书面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要如实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表》,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的企业,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按照规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动态考核工作,及时通知所辖企业按要求参加动态考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太原市金刚堰路95号桃北大厦,太原市建筑安全协会211室;联系电话:3586560。
附件:1.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
2.企业“三类人员”汇总表
3.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
4.企业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表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申请表.doc
附表2三类人员汇总表.xls
3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xls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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