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局于2021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在市审批局网站将拟撤销资质的山西君达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上述企业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我局决定,撤销该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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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366316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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