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二十八条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20〕13号),我局于2022年1月10日至1月24日在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站将拟撤回资质的企业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太原福莱瑞达物流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递交了整改资料,其余企业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我局决定,撤回山西绿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168家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资质,并依法注销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保留部分资质的企业,请携原资质证书到我局B217室更换新的资质证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 马俊慧
联系电话: 2366316
附件:撤回16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明细.xlsx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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