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房地产业“放管服”改革,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晋政发【2021】43号)有关规定,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7月1日前已申领三级、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以及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4日期间,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21〕185 号)进行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申请换证或办理二级资质核定,我局按新的资质标准进行审核。企业申请换发二级资质证书后,原有资质证书(含电子证照)同时作废。2022年10月31日后,未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实行全程网办,企业登录太原市政务服务网,进入相应事项进行网上申报,我局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颁发电子证书。二级资质换证需提交告知承诺书、申请表及旧资质证书。新申请的需要提交申请表、相关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及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等申请材料。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企业在办理二级资质时,可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提供告知承诺书和申请表等材料,只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告知承诺办理的,太原市住建局将在3个月内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承诺不实的将依法依规撤销资质,并进行行政处罚。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再颁发纸质证书,实行电子证书,有效期为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按规定申请证书延续。
办公地址在市政务大厅五楼C区513。
联系电话:2366317
附件:新房地产样表.docx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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