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二十八条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20〕13号),我局于2022年7月25日至8月10日在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站将拟撤回资质的企业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上述企业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我局决定,撤回山西罗克佳华百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资质,并依法注销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保留部分资质的企业,请携带原资质证书到我局C516室换领新的资质证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C516室
电话: 0351-2366316
附:撤回资质企业名单 .pdf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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