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企业托管 - 三类人员报名、培训、取证 |
三类人员网上报名须知
|
更新时间:2016.06.18 浏览次数: |
一、网上报名
详见流程图
二、报名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
2、是本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3、学历和职称:
A类(企业负责人)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和一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
B类(项目负责人)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和一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
C类(专职安全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技术员以上职称和两年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年龄在18-65周岁;
5、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在合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应网上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三、网上初审
太原市建筑业协会按要求对建筑企业网上报名的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上报山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经省安全站网上终审通过后,由国家指定的培训学校按要求进行网上组班。如果上报的三类人员,经初审或终审退回的,请一定要点击修改,进行有关信息的修改,修改完后再重新上报。
四、网上组班
1、首次申请A类、B类人员可混合编班,C类人员应单独编班;
2、继续教育A类、B类人员可混合编班,C类人员应单独编班;
3、补考人员A类、B类人员可混合编班,C类人员应单独编班;
五、培训纪律
培训学校通知已组班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培训,省安全站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培训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代替。省安全站工作人员将对学员听课证进行抽查盖章,抽查一次不到课或发现代替参加培训的不准其参加考试。
六、培训考试
申请或延期申请“三类人员”的,均应参加考试。
1、考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听课证进入考场。
2、考试采用计算机测试。
3、考试后2-3周后,企业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参加首次申请考试合格后,由山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颁发《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首次考试合格证明》,本合格证明自发证之日起,6个月内应由持证人所在企业上报考核资料,逾期作废;
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后,由山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颁发《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本合格证明自发证之日起,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应由持证人所在企业上报考核资料,逾期作废。
以上合格证明由企业人事部门专职人员自行主动到太原市建筑业协会培训部领取。
七、持《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首次考试合格证明》或《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到太原市建筑业协会一层103室申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料。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