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代理协议
委托方(下称甲方):
受托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公司注册登记代理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业务范围及内容:
1、乙方受托为甲方代理服务内容:公司章程、第一次股东会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公章、财务章)、税务登记备案。
2、乙方在办理过程中为甲方做必要的文案及文字处理,向相关的管理部门做口头的补充和解释工作,并到指定场所配合,保证办理过程的顺利。
二、代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代理服务费用共 元整(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甲方二次付清。首付 元整,剩余 元整于办完全部手续移交时一次性付清。
(费用除了工商税务部门正规发票外,其余只有收据)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全部手续移交甲方并在甲方结清全部服务费用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的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其他附加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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